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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四项工作机制探索公益诉讼工作


【发稿时间 :2018-06-14 15:16 发布单位 :系统管理部 阅读次数: 】【    】【打 印

常熟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系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重点落实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常熟市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畅通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日常联系沟通,通过互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等情况,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在生态环保、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监管部门设立派驻检察室,积极培育社会公益组织。

二是内外监督衔接机制。明确政府法制机构及相关行政机关可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涉及生态环保、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专项调查;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可商请政府法制机构予以配合、协作,发现行政执法带有普遍性问题、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以及其他适宜政府法制机构处理的问题,移送政府法制机构。

三是信息共享和交流沟通机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案件的办理情况;积极组织政府法制机构及相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业务交流活动,开展法律政策咨询、复杂案件研究、重点问题研讨,共同提高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审判能力。

四是预警机制。各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通过信息共享,预防并及时制止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发生。检察机关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违法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预防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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