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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五项措施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发稿时间 :2018-07-02 15:11 发布单位 :系统管理部 阅读次数: 】【    】【打 印

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相关要求,市国资委和市属国有企业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审核制度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建设。

 一是规范设置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专职法务人员。截至目前,全市共18家市属国有企业均已设置法务机构,其中规模较大或行业有专门要求的企业独立设置了法务部门,配备了专职法务人员。

二是配备合格企业法律顾问。18家市属企业均外聘专业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市属企业建立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实现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探索建立以健全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将法律顾问对三项事务的法律审核作为必备的节点嵌入业务流程,与企业经营管理有效融合,确保应审必审,严密防控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四是加强企业法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加强企业法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将其纳入企业整体人力资源管理的范围,不断发展壮大企业法律顾问人才队伍,为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五是探索公司律师制度建设。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探索公司律师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机制,发挥公司律师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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