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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组织召开《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发稿时间 :2018-07-06 10:08 发布单位 :系统管理部 阅读次数: 】【    】【打 印

72,市人大科教文卫工委朱奕主任、法工委陈雪珍副主任等一行现场参观调研了苏州市广济医院新院,并就制定《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

会议邀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常务副主任、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马弘主任对国家及地方的精神卫生立法情况作介绍。市卫计委就苏州市精神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拟解决问题和草案起草情况向人大作汇报,法工委陈雪珍副主任对《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和立法程序作详细指导。市卫计委卜秋副主任,下阶段,市卫计委将在先行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将取得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制定《条例》加以立法保障;厘清各部门、各层级的职责分工和权力划分,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条件下,进一步细化《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地方特色进行调整,以利有效解决当前苏州市精神卫生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朱奕主任在听取汇报后指出,《条例》的制定对推进我市精神卫生工作,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卫计委要成立立法工作专项小组,制定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要加强对先进地区的调研学习,多方听取社会公众、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做好专家论证工作,做到科学民主立法;要加快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在今年9月将草案上报市政府和人大,争取列入市人大2019年正式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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