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顺利完成 “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委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现行有效的45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工作秉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明确清理范围、统一清理标准、规范清理程序、加大审核力度,目前已完成清理任务:废止149件,宣布失效22件,继续有效285件规范性文件(其中计划修改29件)。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涉及“放管服”改革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汇报。
近期苏州市政府将正式发文,公布《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及《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