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2018年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
近日,苏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了《2018年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对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出部署。
《要点》提出,2018年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为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程序细化完善,推进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推进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活动,推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以高水平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服务保障苏州的法治政府建设。
《要点》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拓展镇域(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区域,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继续配合做好推动相对集中许可权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执法程序细化完善,持续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点督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督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开展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依法及时确认和公布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规范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四是推进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开发区等涉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区域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督查活动,加强重难点领域执法监督督查, 持续拓宽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五是推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坚持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计划制度,不断完善案卷评查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