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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解读
访谈背景: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共苏州市委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关键少数”的作用,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代政府起草了《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主持人:黄涧秋主任您好,请您给我们介绍下《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您的总体感受。
黄涧秋主任: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党的十八大将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离不开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纲要》明确提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规定》则进一步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定位及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更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对于推动建立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出台《意见》有助于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性,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主持人:黄涧秋主任,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黄涧秋主任: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主持人:黄涧秋主任,能否请您主要列举一下我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履行的主要职责?
黄涧秋主任: 我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履行的主要职责有九项:(一)坚持党领导下的法治政府建设。(二)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四)严格规范政府立法制规工作。(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七)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八)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九)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主持人:黄涧秋主任,能否结合实际,说明政府主要负责人如何坚持党领导下的法治政府建设?
黄涧秋主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级政府要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以确保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主持人:黄涧秋主任,新形势下政府主要负责人将如何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黄涧秋主任: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政府工作部门办公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并根据政府工作安排,制定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部门报告上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县级(含区)以上政府要按照《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对下级政府和所属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活动,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所占分值不低于考评总分数的20%,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主持人:黄涧秋主任,能否简要说明政府主要负责人如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黄涧秋主任:贯彻《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纳入目录化管理,未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不得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对外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依法应当听证、涉及公众重大利益以及公众对决策方案草案有重大分歧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举行听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论证、监督等程序环节进行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各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须向本级人大报告、听取政协意见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备。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须向本级政府报备。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运行,对决策严重失误、未按程序执行以及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加强政府法治智库建设。逐步推广公职律师制度,推动公职律师参与行政机关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
主持人:黄涧秋主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如何严格规范政府立法制规工作?
黄涧秋主任: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研究各项改革措施时,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修法建议;对条件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按照法定程序授权后开展。根据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政府立法规划和计划。加强行政组织、行政程序等政府自身建设领域的立法,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切实做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政府立法工作。突出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制度建设中的主导协调地位,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禁止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和公开发布制度。未经确认主体制发的、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归档和“三统一”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建设工作,扩大社会公众查询规范性文件途径。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众监督机制和程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制定机关应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需继续实施的,重新确认公布。执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主持人:黄涧秋主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承担何责任?
黄涧秋主任:严格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切实做好教育、医疗、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办事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告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建设,利用多渠道、多介质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做好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
主持人:黄涧秋主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如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和规范行政执法?
黄涧秋主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治安、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管,集中收集、研判、整治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专项职责清单,及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健全常态化执法检查制度,做到现场执法检查和跟踪稽查监管相结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广“双随机”抽查监管模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推动落实执法经费保障制度,行政执法所需经费一律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收费罚没收入不得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为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并从事行政执法岗位工作。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规范管理,明确其承担非行政执法性质的辅助性工作职责,理顺辅助执法关系。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主持人:黄涧秋主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如何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黄涧秋主任: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各级政府凡涉及重大体制、政策调整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报同级党委讨论决定;定期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备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接受询问和质询。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结率达100%。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重视接受社会与舆论监督,保障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得到充分发挥,确保监督渠道畅通有效。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严格实行定期轮岗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方式,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
主持人:黄涧秋主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如何依法化解矛盾争议和维护司法权威?
黄涧秋主任: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构筑全方位、动态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健全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预警监测和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强化对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专家、政府法律顾问和代理律师在协助市政府复议、应诉事务方面的智力支撑作用。扩大行政复议听证范围,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公信力。依法保障行政复议办案人员数量,一般案件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落实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办案用车和有关装备保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在解决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等领域的行政裁决职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自觉执行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及时反馈和落实司法建议。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及时办理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
主持人:黄涧秋主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如何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黄涧秋主任: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拟任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政府、市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以及各级行政机关中层正职任职前考查其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测试结果作为任职依据。建立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制度,每年组织各级领导干部一次以上旁听与部门职责相关案件的庭审。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行政法律基本知识查询学习考试系统,利用现代信息网络通讯技术,为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普通公务员和行政相对人提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指导和服务。坚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公务员每年要保证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学习的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每3年接受一次依法行政知识的专门培训。
主持人:黄涧秋主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哪些保障措施?
黄涧秋主任:主要有以下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每一名领导成员均应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分管依法行政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分管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具体责任。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应与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派出机关)主要负责人签订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各级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重大事项约谈制度,对下级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重大突出问题的,由上级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预警通报,并对相关政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重视加强各级政府法制部门、部门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制队伍建设,使其能履行好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职责。三是加强责任落实的督查考核。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上级政府应当对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相关情况报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责任落实的追责力度。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受纪律处分的,在晋职晋级上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出现 “一票否决”情形的,取消被否决单位以及主要负责人当年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