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2018-2019年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行确认
为深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11月下发《关于开展2018-2019年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申报推荐、初审、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几个阶段的工作,日前,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确认2018-2019年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确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29个单位为2018-2019年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通知》要求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继续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各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层层落实,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为苏州推进高质量发展、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